根据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通知,泉州公积金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至20%。这一举措旨在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首付比例调整为20%
根据新政策,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将下调为20%。这意味着购买二套房的职工将享受更低的首付比例,减轻购房压力。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比例为15%
对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职工,最低首付比例将为15%。这一政策措施将进一步促进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购买,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其他政策调整
除了首付比例的调整,泉州公积金还提出了其他购房支持政策。例如,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10万元。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出让房地产用地一手现房销售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5万元。
商贷可享公积金逐月还贷
从2024年6月18日起,泉州市商贷可享受公积金逐月还贷。目前,支持省内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纯商贷参与“公积金冲还贷”,未来将扩大到其他商业银行。
异地缴存职工可申请贷款
异地缴存职工在泉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享受本地缴存职工同等权益,无需提供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证明。
推行“带押过户”模式
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活二手房市场,泉州公积金推行个人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这一举措将进一步促进二手房市场的发展,助力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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