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泉州五中江南校区的建设进展有了新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该校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批准。这将为新区教育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征地批准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泉州市鲤城区2024年度第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我区集体所有土地5.6192公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批准土地用途
根据批准文件,泉州五中江南校区的土地用途为建设完全中学。
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位于鲤城江南新区泉州五中江南校区,地类为农用地,面积为5.6192公顷。
征地实施单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征地实施单位为鲤城区浮桥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地点为鲤城区浮桥街道办事处。
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为96万元/公顷,具体地类调整系数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1.0、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1.0、未利用地1.0。青苗、果树等地上物补偿标准按照相关通知执行。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将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符合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障条件的居民将按照相关方案进行审核和实施。
其他注意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征收事项不服,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未在规定期限内腾退土地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泉州五中江南校区的建设进展将为新区教育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加上已有的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和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将共同助力新区教育配套高质量发展,为更多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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