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P2023-17号地块拍卖公告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厦门市合兴宝拍卖行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晋江市P2023-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晋江高铁新区,总面积为76065㎡,用途为城镇住宅和零售商业。
根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该地块的容积率应在1.0~1.3之间,建筑密度应在10%~30%之间,绿地率不低于35%。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调整指标。
竞得人需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竞得人还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该地块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同时,该地块的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标准。
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竞得人还需办理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条款。
以上是晋江市P2023-17号地块拍卖公告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有意竞拍的开发商请按照要求参与竞拍。
- 晋江高铁板块
- 商住用地
- 拍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