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积金新政: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8月12日起,全市将执行六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根据新政,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取消异地贷款“户籍地限制”,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
此外,新政还取消了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也就是说,异地缴存职工在泉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享受本地缴存职工同等权益,无需再提供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证明。
拓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减轻购房压力
新政还拓宽了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范围,不仅适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还包括二手房。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血亲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这将进一步减轻职工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
其他政策措施
此外,新政还对军人贷款额度认定办法进行了优化,对借款申请人配偶属于在军队缴存公积金的现役军人的情况,按照双职工政策计算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还简化了职工死亡提取手续,提取资金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名下储蓄账户。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的这一系列新政,旨在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放宽贷款准入条件、取消异地贷款“户籍地限制”、拓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等措施,为职工提供更多的购房支持和便利。这将有助于推动泉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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