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才优惠购房政策实施方案
最新消息,日前永春县政府发布了《永春县人才优惠购房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供100套住宅房源供符合条件的人才优惠购买,按市场评估价70%进行优惠销售。这一政策旨在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吸引和集聚各类人才来永就业创业。根据相关通知,申购对象包括高层次人才和其他人才,具体条件有明确规定。
申购对象和销售价格政策
申购对象包括高层次人才和其他人才,高层次人才条件包括符合特定条件的省引进人才和泉州市各级高层次人才。其他人才条件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等。销售的100套住宅房源将以每套房源市场评估价的70%进行优惠销售。购买此次人才优惠房将视同享受政府的安居保障优惠政策,不再享受县人才购房补助政策。
申购流程和选房规则
申购流程包括公布房源、提交申请、联合审核、确认初审情况及公示、确认资格和选房销售等步骤。选房规则包括选房顺序和选房规则,刚需对象优先于非刚需对象选房,高层次人才先选房,服务年限长的先选房,学历学位高的先选房。选房过程将由公证处监督公证,并邀请监督员和媒体现场监督。购房合同签订名称须与申请表上客户姓名及选房客户姓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