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第四代住宅」来了!自带空中花园!不计入产权!
泉州市中心城区将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
最新消息,泉州市区即将推出全新的第四代住宅项目,这些住宅不仅自带空中花园,而且空中花园的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根据泉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对第四代住宅的建设形式和产权计算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一举措将为泉州市区带来全新的住宅体验。
建设形式:户属空中花园和空中园林街巷
根据实施方案,第四代住宅的建设形式包括户属空中花园和空中园林街巷。对于户属空中花园,其设置的外挑层高不能小于两个自然层高,并且应该设置在每套住宅的客厅外和建筑转角处。此外,空中花园正对上一层外墙面不得设有客厅、卧室、厨房、书房的窗户,以保证私密性。对于空中园林街巷,其层高不能小于两个自然层高,将作为供业主共享的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
支持政策:户属空中花园和空中园林街巷的要求
根据实施方案中的支持政策,如果试点项目采用户属空中花园建筑形式,外挑尺寸应在2.4米至4.0米之间,高度不得低于两个自然层高。同时,空中花园的绿化部分面积不得小于空中花园水平投影面积的50%,且覆土厚度不得小于0.5米。此外,空中花园应布置自动点灌系统,且不得封闭或设置围护结构。在符合以上要求的情况下,空中花园的面积将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并且不受技术规定的面积比例控制。对于采用空中园林街巷建筑形式的试点项目,应设有连接一定数量住户的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并且平台的高度不得低于两个自然层高。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公共平台的面积将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
泉州市第一幅「第四代住宅」地块即将推出
根据最新消息,泉州市区的第一幅第四代住宅地块将于2月22日出让,该地块位于南滨江丰2023-7号地块。这个地块将按照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开发,成为泉州市区的第一个立体生态住宅项目。此举将为泉州市区的住宅市场带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