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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泉州市住宅公积金解决核心文件《泉州市住宅公积金解决委员会对于调整住宅公积金策略的告诉》,对备受瞩方针公积金策略做出了调整,要紧调整:职工家庭第2次申请使用住宅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款比率不得低于40%;夫妻两边均缴交住宅公积金的,较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到60万元;打消本市辖区内购置首套房、首改房答应提取住宅公积金直接充当*款的策略。
1、职工家庭第2次申请使用住宅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款比率不得低于40%,继续间断向第三次(及)使用住宅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发放贷款。
2、调整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两边均缴交住宅公积金的,较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到60万元,单方缴交住宅公积金的,较高贷款额度仍为40万元。
3、打消本市辖区内购置首套房、首改房答应提取住宅公积金直接充当*款的策略,职工购房提取住宅公积金应供应房地产挂号备案购房合同及很多于总购房款20%*款,以转账编制转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内弥补首期款。
4、调整贷款准入前提。职工须继续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宅公积金贷款。
5、调整贷款距离刻日。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一次住宅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方可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6、本次策略调整自2017年4月10日起履行,2017年4月10日(不含)前解决购房合同挂号备案的,合用原策略。